为推进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针对个别党员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问题,学校党委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和“四个合格”要求,在调研、排查的基础上,列出了党员不合格表现负面清单。
一、政治合格方面
1.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其他政治学习不认真、不经常、不掌握、不深入、不坚信,党的知识和德廉测试不达标。
2.政治立场不坚定,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非议、歪曲、抹黑党的言论听之任之。
3.参加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做样子、走过场。
4.违背党的宗旨,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对校园内宗教、邪教及破坏民族团结等行为不抵制、不制止。
二、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5.执行学校党委决议不力,不服从组织分配,阳奉阴违。
6.党员干部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建工作弱化、管党治党宽松软。
7.对存在违纪现象的人和事,不敢批、不敢管。
8.不能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在人民群众和国家公共财产受到损害和威胁时漠视不管。
9.不佩戴党徽亮身份,不按要求放置党员示范岗桌牌等。
三、品德合格方面
10.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能做到光明坦荡、公道正派。
11.不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行为失范,存在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等行为。
12.在学校内部拉圈子、搞小集团利益活动。
13.不能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讲奉献、不愿吃苦、贪图享乐。
14.在名誉和利益面前,不能做到公正无私,与普通老师争名誉、抢利益。
15.有学术不端行为,参加教科研等项目有名无实。
四、发挥作用合格方面
16.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标准自我定位低,等同一般群众。
17.担当精神、责任感不足,不能在大事难事面前勇挑重担、敢于负责,在急事危事面前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在名利地位面前不计得失、顾全大局。
18.服务群众不到位,工作中存在应付、敷衍现象或者推诿、扯皮、“踢皮球”。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对照18条党员不合格表现,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和规范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敢于担当,敢于斗争。普通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审视自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组织人事处、纪委办公室要加大党员存在不合格表现负面清单行为的查处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做到凡举报必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处理。
举报电话:0633-7987020,举报邮箱:rzzz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