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和宗教政策法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贯彻执行其中的相关规定,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12月17日下午,人文与旅游学院党总支组织学习了《条例》全文、《条例》解读和宗教政策法规摘编及问题答疑等文件。本次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由支部书记主持。
活动中,各支部书记领读领学了《条例》内容,并学习了《条例》解读和问题答疑,要求全体教师尤其是党员教师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提高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全体教师要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用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占领校园文化阵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避免受到宗教的诱惑。集中学习后,各支部组织进行了讨论交流。全体教师一致认为,《条例》立足山东省实际,与时俱进,为我省宗教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并表示将积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内容,自觉做好《条例》的宣传和执行,切实维护社会和学校的安全、和谐与稳定。
通过《条例》的学习和讨论,学院全体教师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山东省宗教事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为继续加强教师和学生的意识形态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提供了重要保证。(人文与旅游学院 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