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和学校教务处要求,6月25日下午,人文与旅游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在和润楼一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人文与旅游学院教学科科长陈万本全文传达了《指导意见》,并结合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情况重点就规范课程设置、合理安排学时、强化实践环节、严格毕业要求、保证书证融通、加强分类指导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人文与旅游学院院长丁明军进一步强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教学的“规范性文件”,其制订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他指出《指导意见》是对职教20条的具体细化和落实,具有极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和实践性,各教研室和任课教师要认真、深入学习,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精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三全育人”、“课程思政”要求,并遵循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结合本专业实际修订并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参会老师表示,《指导意见》既宏观又具体,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提供了遵循和依据,为人才培养和课程教学提供了标准和要求,会后一定会继续深入学习,将文件精神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人文与旅游学院 郭丽丽)